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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公告ANNOUNCEMENT

      金年会节水集团关于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编辑:  更新于:2017年6月15日  阅读量:

      金年会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年会节水公司)于20176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已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二、本次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概况

      1、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5.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本次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4、本次公司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 年(含3 年),具体期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以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 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8、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9、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11、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实际情况具体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是否设置公司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登记机构等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代表公司与有关机构处理所有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等;

      4、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6、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7、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 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五、备查文件

      1、金年会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金年会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年会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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